- 法规标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级法院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期间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立案、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青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附:一、诉讼服务平台
1.青海移动微法院(请搜索微信小程序)
2.青海网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
3.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
二、邮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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