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 制定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0日文书字号:阜政办发〔2016〕19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10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阜政办发〔201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1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我市牵头的5项工作(分解表中带※号项),请各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我市的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我市需配合的239项工作,请各牵头部门积极与省对口牵头部门沟通联系,落实涉及我市具体任务指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并按季度综合汇总上报工作落实情况;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配合,提供有关工作信息和材料。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具体考核和评价。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贾红颜;联系电话:2815683;电子邮箱:fxszf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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