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下调至三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做好精准防控和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全面恢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常态化开展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继续通过“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cdfy.chinacourt.gov.cn/)”“成都法院(阳光司法)APP”“四川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递交案件材料,也可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解纷和远程调解,使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方便快捷地收取各类诉讼文书。办理咨询、查询等事务,或者线上办理事务遇到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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