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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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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文书字号:卫政办发〔2023〕6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23〕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 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中卫市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方案


为如期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碳排放权改革深入实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3〕27号)要求,结合中卫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引领,以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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