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文书字号:汕府办〔2022〕5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汕府办〔202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品清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是关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使命和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品清湖海洋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确保“十四五”时期将品清湖建成美丽海湾的目标达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汕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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