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文书字号:金发〔2025〕21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5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金发〔2025〕21号
各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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