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17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鸭绿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适应丹东经济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开展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编制了《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已经过省、市专家组审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17日-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威扬
联系电话:0415-2211029
附件:鸭绿江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