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23〕582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经企业申报、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及公示,确定华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此次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建设期限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金虎,联系电话:0471--5271969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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