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6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区按照《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抓紧组织本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和申报工作。
二、开展材料初审工作
各区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进口合同等,其中,非中文版合同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审核该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指定的申请表及附件。各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区负责,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的行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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