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四川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第35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水运及相关领域从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等从业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发布、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在本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运营养护、运输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活动的单位。其中,工程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投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监理、试验检测、运营管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运输服务单位包括客运企业、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上述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具体从事交通运输相关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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