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1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安排资金5554万元,支持13个项目(详见附件1)。
各有关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对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及区域任务清单(附件2、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附件:1.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2.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绩效目标表
3.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区域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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