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文书字号:宁政办发〔2024〕30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精神,有效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予以印发,共272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各市、县(区)依据《自治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按照自上而下、逐级覆盖的方式编制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每一级清单包含本级及以下各级行政备案事项,基本实现同一行政备案事项在全区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2024年8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完成清单编制并公布;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清单编制并公布。列入清单的事项,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对以备案之名行... ...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