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调整乡村振兴村医招录方式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1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调整乡村振兴村医招录方式的通知
各市县委人才发展局,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省考试局,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3〕4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23年起,我省每年订单定向培养不少于180名能扎根基层、技能良好的青年村医,原则上每个市县每年不少于10名。该项目2023年以高考统招的方式招录(实际完成招录180人),2024年及之后按照高职对口单招的方式招录。2024年1月上旬,按照《通知》要求按照高职对口单招的方式组织了报名工作(拟招录186 人),实际满足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仅54人。
为确保完成年度招录人数目标,现决定从2024年起,招录方式调整为“高职对口单招+高考统招”的方式。即在先行完成高职对口单招后,不足人数采取高考统招,原则上参考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做法,在提前批次分市县定向招录。其他工作仍按照《通知》精神执行,请各市县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做好招录、签署培养协议及经费保障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卫生健康委 刘学军,653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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