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文书字号:国防减救办发〔2024〕1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23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防减救办发〔202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抢险救援救灾的重要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大国储备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锚定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立足抢大险、救大灾应急物资需求,夯实实物储备基础,拓展多元储备渠道,强化快速投送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物资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基层、规范引领,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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