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办法
- 制定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1日文书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2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第322号
《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9日八届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7月21日
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办法
(2024年7月9日八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免签证来琼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国家的公民,持普通护照以旅游、商贸、访问、探亲、医疗、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工作、学习事由除外),免办签证从本省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规定的停留期限内,在本省内的活动及相关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符合与中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或者适用中国单方面免签政策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是指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免办签证进入本省的外国人。
第三条
免签证来琼外国人入境、出境的边防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海关、边防检查等口岸查验机构和机场、港口等企业应当优化通关环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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