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6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rszdc@nfra.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准入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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