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成果的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俄罗斯联邦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6年11月07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成果的联合声明
(2016年11月7日 圣彼得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根据2006年11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至2016年开展了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
一、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保持国界线不变原则的基础上,对中俄国界进行了第一次联合检查。中俄国界是依据1991年5月1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1994年9月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以及1999年12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叙述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西段的叙述议定书》和2002年6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段的补充叙述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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