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文书字号:邵市发改法规〔2021〕16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邵市发改法规〔2021〕167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经市公管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政府设立或指定的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