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温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温财资〔2022〕5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财资〔2022〕5号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功能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2〕7号)精神和要求,推动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单位要从稳定市场主体、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要求,切实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关键时刻彰显国有资产服务发展的责任担当。
二、明确适用对象
2022年3月31日温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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