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佳政发〔2022〕1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佳政发〔202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我市66项重点突破性工作,加快打造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高地,强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进入高速发展快车道,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优化职业学校生源结构。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中考招生规模。2023年起每年职业学校中考招生计划提高5%,直至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将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情况、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初中学校年度考核、作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支持市域中职学校积极招收其他省市生源,秋季招生人数同比每增加1人,所在地财政按当年11月底全日制学籍注册情况给予学校200元/人的办学经费补贴。加快推动市域内...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