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佳政发〔2022〕1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佳政发〔202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我市66项重点突破性工作,加快打造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高地,强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进入高速发展快车道,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优化职业学校生源结构。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中考招生规模。2023年起每年职业学校中考招生计划提高5%,直至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将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情况、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初中学校年度考核、作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支持市域中职学校积极招收其他省市生源,秋季招生人数同比每增加1人,所在地财政按当年11月底全日制学籍注册情况给予学校200元/人的办学经费补贴。加快推动市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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