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4日文书字号:襄政办发〔2022〕1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襄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和《襄阳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襄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管线管理和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是指在襄阳市中心城区内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而敷设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
附属设施是指综合管廊配套建设的消防、供电、照明、通信、通风、给排水、视频监控、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环境监测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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