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2日文书字号:云发改易地〔2022〕4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发改易地〔2022〕42号
省委农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邮政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30部委《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工商联联合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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