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邵市政办发〔2021〕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
邵市政办发〔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维护烟草制品正常流通秩序,保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持证人以及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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