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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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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9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14]36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5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4]3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物价局《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9日


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

省物价局

(2014年5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全省价格改革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暂不具备市场定价条件的,积极探索“模拟市场定价”或建立相应的价格机制,使市场在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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