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及监督工作计划,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定于4月5日至18日,依法对《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企业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执法检查工作期间,设立公开电话和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途径,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 司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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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971-8454912 845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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