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申请入围“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公告
- 制定机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申请入围“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有序进行。为严格规范对外委托机构,切实保障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2020年申请入围“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3月23日至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内对外委托机构均可申请。已入围平台的机构,无需重复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及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应具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资质;
(二)建筑工程造价机构应具有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建设工程造价资质;
(三)建筑工程设计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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