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
  • 制定机构: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文书字号:常政办发〔2023〕7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
常政办发〔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常德市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每年160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秸秆产生量等因素安排到县市区。各县市区相应设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20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参照市级资金管理方式安排到位。除招商引资奖励、科研经费支持外,其余奖补、扶持等所需资金均从市、县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中安排...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