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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3家机构和许芸等30人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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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3家机构和许芸等30人行政许可的决定
  • 制定机构:江西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文书字号:赣司行审字〔2022〕10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3家机构和许芸等30人行政许可的决定
赣司行审字〔2022〕100号


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等3家机构变更登记

1.江西理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由项波变更为王翔

2.吉安吉州法医学司法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由黄桂生变更为龙小飞

3.江西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由万龙华变更为邓新军

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西锦苑司法鉴定中心

二、准予许芸等3人执业登记

1.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

许芸:执业类别为微量物证鉴定

王珍:执业类别为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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