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15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已经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2023年第42次会议审议,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地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培养造就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需要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