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 发布日期:1991年05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2年03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了明确和确定已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并根据中苏边界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中苏边界问题并明确和确定两国间的边界线走向。
第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中国与苏联之间的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如下:
中苏国界东段第一界点是塔尔巴干达呼646.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45.0米高地)。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831.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达关山乌拉877.0米高地)西北约18.7公里,苏联境内708.5米高地以南约3.6公里,苏联境内709.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09.5米高地)西南约4.8公里。
从第一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南行约30.4公里到第二界点。该界点位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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