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文书字号:苏建房管〔2021〕6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建房管〔2021〕6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决策部署,现就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各种管线的改造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把各种管线改造整治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必选项,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着力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水平,推进美丽宜居住区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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