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对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退还的,如何处理?
- 制定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2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2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文件解读/释义/问答
对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退还的,如何处理?
主要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工会经费实行独立原则。工会独立管理经费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只有独立管理经费,才能真正做到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制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意志,也才能为职工多办好事、办实事。
工会的财产是指工会组织依法取得并享有所有权或占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主要是指工会开展活动的各种办公设备和设施,不动产是指工会的房屋、场地等。从财产权上划分,工会财产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会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工会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兴建或购置的财产以及工会组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对于工会享有所有权的这些财产,工会有权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另一种是工会占有、使用的财产,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为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活动,依法提供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提供的单位,工会对于这部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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