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文书字号:藏政发〔202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政发〔2022〕22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我区优势资源赋存优势,推动我区优势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资源开发利益共享,让资源开发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当地群众,促进共同富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国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水电开发利益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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