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
- 制定机构: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
(2022年3月9日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以下简称太湖溇港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太湖溇港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太湖溇港遗产,是指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的太湖溇港遗产要素,包括:
(一)太湖堤防工程;
(二)溇港横塘体系,包括溇港、横塘、湖漾及其控制工程;
(三)溇港圩田体系,包括圩田、灌溉与排水渠系及其控制工程;
(四)其他相关遗产,包括见证溇港历史的古村落、古牌坊、古树、古堤、古河埠、古桥、寺庙、碑刻、民俗活动、民间文学、历史典籍、传统音乐等。
涉及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当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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