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文书字号:新兵办函〔2021〕42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兵办函〔2021〕42号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结合《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54号)精神,按照“同区同策”原则,结合兵团实际,现就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一)优化周边经贸环境,推进地方经贸合作机制建设。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充分依托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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