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1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协同作用,强化林草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形成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法治合力,推动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就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强化协作意识,合力守护林草资源
...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