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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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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木垒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经自治县党委改革会议第4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木垒县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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