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为规范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委托评审工作,提高节能评审质量和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委厅〔2019〕20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自愿申报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具有经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五)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5人;...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