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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群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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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群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斐济群岛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2年05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2年05月27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群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2002年5月27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与来访的斐济总理莱塞尼亚·恩加拉塞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群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巩固和促进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邀请,斐济群岛共和国总理莱塞尼亚·恩加拉塞于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一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朱镕基总理与莱塞尼亚·恩加拉塞总理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地区形势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一、双方珍视两国的深厚友谊和在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关系。

双方认为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推动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全面发展符合两国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双方重申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政府关于中、斐两国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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