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30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中宣部《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结合宁夏电影事业发展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69382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宁夏财政厅教科文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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