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州人民政府“十四五”规章立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文书字号:昌州政发〔2021〕8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州人民政府“十四五”规章立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昌州政发〔2021〕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十四五”规章立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州人民政府“十四五”规章立法规划(2021—2025年)
一、《昌吉州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二、《昌吉州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三、《昌吉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四、《昌吉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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