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编号:20241575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单位,有关公共建筑所有权人: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设计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设计的已竣工投入使用,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单跨跨度大于24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建筑),重点回访建成时间长、建造标准低、使用环境恶劣的大跨建筑。对大跨建筑开展设计复核、功能复核、整体使用情况复核,重点查看建筑的使用和施工是否与原设计相符、屋面荷载是否存在超载情况、钢结构构件外观是否完好等,运用微信小程序“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开展本轮大跨建筑回访公益行动,对大跨建筑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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