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建立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
-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4年06月13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建立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罗马尼亚总统扬·伊利埃斯库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4年6月12至14日对罗马尼亚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与伊利埃斯库总统就加强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会谈,达成广泛共识。访问取得丰硕成果。
双方一致认为:自1949年10月5日中罗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历经55年,一直顺利发展,友好合作日益扩大。为将中罗密切关系继续推向前进,双方宣布建立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一、关于双边政治关系
双方一致认为,中罗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共同积累的宝贵财富,也是双边关系深入发展的重要基础。中罗友好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双方同意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及其它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保持各级别、各领域的密切沟通和交流,进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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