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事项备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文书字号:书桂金监贰函〔2023〕19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事项备案的通知
书桂金监贰函〔2023〕196号
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弘大司报〔2023〕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街(广场路1号)”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13号副楼一楼”。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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