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8日文书字号:黔江府办发(2012)110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4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2)1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切实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办发〔2012〕63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12〕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提高政务公开...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