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文书字号:国机采〔2017〕17号
-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机采〔2017〕17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进一步规范协议供货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强化履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修订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方便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适用本办法。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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