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最新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制定机构: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鲁财税〔2022〕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最新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鲁财税〔2022〕6号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0〕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山东墨子基金会
3.山东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4.山东现代公益基金会
5.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山东省明德公益基金会
7.潍坊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济南市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中心
9.济南市绿行齐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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