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罗马尼亚通信与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 制定机构:罗马尼亚
- 发布日期:2004年10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4年10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罗马尼亚通信与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4年10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罗马尼亚通信与信息技术部(以下简称“双方”):
认识到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的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注意到双方在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存在着广泛的合作潜力;
希望巩固和发展在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的现有合作关系,以推动两国和两国人民友好关系;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谅解: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本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目的是鼓励双方按照各自国家现行法律和规章,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推动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确认了共同关心的信息技术和通信合作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
1.信息技术和通信政策法规交流;
2.信息技术和通信领域新产品的研发的合作与交流,尤其是3g的研发与多元化业务开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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