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文物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文书字号:冀文物发〔2021〕51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冀文物发〔2021〕5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河北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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