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修订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修订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金融局、军民融合管理部门、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
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川金发〔2019〕20号)同时废止。
(2019年12月30日实施2021年4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7号),健全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推动我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申报、审核、运行、服务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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